北京、天津、大连市河北、辽宁、吉个体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工商户、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注册直辖市)台办、商务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工商户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台湾居注册费民在服注册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6日起,台湾居民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网上济南、大连市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可直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特许经费用营除外),试点费用期限注册费与《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一致。
二、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谷物种植等122项(详见开放行业清单),经营范围涉及行政审批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路径
三、台个体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
四、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以外区域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仍按照2015年12月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开路径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国台发〔2015〕3号)的规定执行。
五、台湾居民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具体登网上记办法按照原有登记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