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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开发的开发间接费怎样分(开发间接费用如何分配)

(一)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发间接费用属于直接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费用,如果开发的项目分期,或者开发的产品类型较多,则所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不能确定应由哪项开发产品所负担,因而无法将其直接计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为了核算的方便,应将其先记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然后再按照适当的分配标准,最终分配计入各项开发产品的成本。


企业所属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都要从“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的贷方转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的借方。


(二)开发间接费用的分配


每月终了,应对开发间接费用进行分配,按实际发生数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和预算造价法等。


不论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均应分配开发间接费用。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并防止重复分配,对应计入房屋等开发成本的自用土地和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均不分配开发间接费用。这部分开发产品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可直接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也就是说,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可仅对有关开发房屋、商品性土地、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代建工程进行分配。


除了开发产品应负担开发间接费用以外,如果房地产企业同时开发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的房屋,开发间接费用还应对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分配,分配金额相应记入“在建工程”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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