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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地税局电话(东莞市企石镇税务局的电话)

日前,东莞市住建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对东莞市2019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第一次调整。


一类标准:



最新标准,自3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统一执行。据了解,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实行一年两调。该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普通住房标准不再作为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依据,也就是说居民家庭在我市购房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缴交的契税,享受的优惠政策均按财税〔2016〕23号执行。


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通讯员】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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