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塘区人民法院通过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A公司名下的位于湘潭市某开发区的土地公开拍卖,B投资有限公司以6804.68万元最高价竞得,但由于A公司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及时缴纳税款,导致B公司所拍地块无法过户,这对B公司企业经营造成困扰。
今年以来,湖南省税务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主动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全过程管理,并将其纳入税收征管改革的“精诚共治”试点范围,在全国先行先试。
“全省税务政策法规部门、法院执行部门将主动作为,积极协作,建立税务、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执行和涉税办理相关事宜,在涉税事项办理上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题、办实事,力求取得实效。”湖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文龙介绍,《意见》对不动产拍卖涉税调查、定向询价和应缴税费测算、拍卖公告税费信息公示、纳税义务确定、税费凭证和发票取得等事项办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办理流程、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涉税主体的纳税义务,有效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税费入库难、发票取得难等问题,打通了便民办税“最后一公里”。
结合“精诚共治”试点要求,湖南省税务局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与法院系统的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不断提升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和财产执行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