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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易地人防建设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何规定?)

眼下,不少住宅小区的车位都属于人防车位,使用人通过租赁的形式使用人防车位,如果这个人防车位遭到了损坏,责任人到底是谁?因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至今没有明确规定,关于人防车位维护管理的责任由谁负责,谁也说不清楚。在此背景下,近日南海区出台《南海区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使用、谁收益、谁维护”的原则,明晰各类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来说,民用建筑的人防车位平时的维护以及管理费将由使用人负责。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都没有对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作出明确规定。人防工程尤其是数量占比较多的民用建筑的人防车位,不少已经出租(或以租代售)给小业主。人防车位使用权人众多且分散,其维护管理的责任是属于人防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是业主,目前还没有明晰。人防工程开发商将人防工程开发建设完成并将车位出租(或以租代售)后,即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只负责汽车库的出入管理、卫生、照明及安保,并没有对人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业主缴交的物业管理费也没有明晰是否包含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用。因此,目前一些民用建筑的人防工程出现了防护密闭门等设备锈蚀、无法启闭,风机无法启动,人防通道堵塞等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设施不断老化陈旧。


看来,使用人防车位,还是老老实实缴纳管理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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