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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山东省耕地开垦费征收管理办法)

工程占地


1、占地面积统计


(1)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统计


该项目永久用地总规模 559.0103hm 2 。在济宁市梁山县境内 83.1155hm 2 。在菏泽市申请用地面积 475.8948hm 2 ,其中在郓城县境内申请用地面积 262.7310hm 2 ;在鄄城县境内申请用地面积 213.1638hm 2 。


(2)项目临时占地面积统计


本项目临时用地面积为 406.69hm 2 ,其中取土场 355.04hm 2 ,施工便道 17.65hm 2 ,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 34hm 2 。


本项目路线占用土地一览表 单位:hm 2


2、占地类型统计


根据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项目用地预审报告:该项目用地总规模 559.0103hm 2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 517.2684hm 2 ,建设用地 36.1952hm 2 ,未利用地 5.5467hm 2 。在济宁市梁山县境内 83.1155hm 2 ,农用地 69.7203hm 2 ,建设用地 12.5936hm 2 ,未利用地 0.8016hm 2 。在菏泽市申请用地面积 475.8948hm 2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447.5480hm 2 ,建设用地 23.6016hm 2 ,未利用地 4.7451hm 2 ,其中在郓城县境内申请用地面积 262.7310hm 2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 249.1340hm 2 ,建设用地11.2088hm 2 ,未利用地 2.3881 hm 2 ;在鄄城县境内申请用地面积 213.1638hm 2 ,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 198.4140hm 2 ,建设用地 12.3928hm 2 ,未利用地 2.3570hm 2 。


3、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根据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项目用地预审报告:该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25.9788hm 2 。在菏泽市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64.8571hm 2 ,其中在郓城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 206.9189hm 2 ;在鄄城县境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157.9382hm 2 。在济宁市梁山县境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61.1217hm 2 。


相关县区已按照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工程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工程梁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183 号,认为项目建设方案符合工地政策和包补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规划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切实可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资金必须切实落实,并按照“占优补优”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认真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本公路永久占地为 559.0103hm 2 ,耕地 517.2684hm 2 ( 其中 基本农田425.9788hm 2 ),林地 4.34hm 2 ,园地 2.44hm 2 ,草地 2.53hm 2 ,建设用地 36.1952hm 2 ,未利用地 5.5467hm 2 。


本项目用地类型一览表见表


本项目用地类型一览表


工程拆迁

工程主要拆迁情况如下:


拟建项目主线主要拆迁情况为:砖混房 34017.05 平方米,砖木方 9588.86 平方米,土木房 10001.22 平方米;简易房 6542.70 平方米,坟 74 冢,大棚 50691.37 平方米,砼坪 362.09 平方米,砖围墙 3889.32 米。



本工程拆迁全部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搬迁。主体工程设计拆迁安置补助费中计列投资,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工作具体由该项目沿线地方政府进行统一安排。


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 号)分片区计取;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 226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投资估算


本建设项目推荐方案的投资总金额为 83.013 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资本金 20.7532 亿元为总投资的 25%(申请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62.2598亿元申请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 75%。投资具体见表



资金筹措


根据山东省人民办公厅[2019]9 号《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及压覆矿产等费用,其它由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筹集。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占总投资的 25%,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占总投资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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