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不断强化信用惩戒力度,使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现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表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有如下信用惩戒:
一、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单位通报,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共同协商执行事宜,不要故意回避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及时向法院申请从“黑名单”中移除,以免长时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二、限制其出入境
三、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可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四、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五、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六、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公寓等场所。
七、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
八、不得旅游度假。
九、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十、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社会 法制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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