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再生资源项目设施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补齐能力短板。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


《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建设。在沿海缺水地区建设海水淡化工程,推广浓盐水综合利用。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智能绿色升级。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升级,鼓励开展城镇废弃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设施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集约绿色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鼓励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按照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以园区、产业基地等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动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专业化污染治理。建设100家左右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园区。鼓励大型环保集团、具有专业能力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对区域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提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