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中税网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并不难)

提问:


老师您好,鉴于我公司公车较少,有时候为公司办理业务需要动用个人车辆,但是个人车辆没有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这块会不会有税务风险,如有需要这种临时租赁协议如何写?


专家回复:


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


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


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私车公用对企业来说,其中一个税务风险就是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哪些所得应该扣缴个人所得税?究竟该按哪个税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少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公司要罚款,对个人还要追缴税款。


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需按以下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交纳营业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将房产转让股东的税务处理问题


提问:


1、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如果直接按投资比例分配账面房产,账务如何处理?如何缴税?


2、账面房产如果采用赠与股东方式,账务如何处理?如何缴税?谢谢!


专家回复:


1、如果把房产作为利润分配给股东,按照视同销售纳税。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附加、土地增值税等)


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该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5%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2、直接赠与股东,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该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股东按照“其他所得”,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专家分析:


两种方式都需要企业需要缴纳的税和个人需要缴纳的税是一样的。只是会计处理方式不一样而已。


政策依据:


财税[2009]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