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运输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运输费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问:单位报销住宿费,如按标准应报销二等座545元,购买的是一等座981元的火车票,超标准的400及对应的36元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能否抵扣?账务如何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进项务院令第69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抵扣、无形资产、不动税额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实务问题:


1.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进项税额定义强调是“纳税人购进”,则超标运输准的旅客运输/住宿费,不是企业负担可以的支出,也就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货物、费劳务、服务费电、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所以超标准部分的旅客运输费/住宿费的增值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上述多余的400及对应的24元进项税额不允许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账务处理:


(1)取得981元的火车票,由于是“一电子张”票,应该是“全额”认证,也发票就是产生进项税额81(981(1 9%)9%)元,由于超标的436元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需要转出36元的进项税额。


(2)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81


贷:银行存款/现金 5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6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