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税务机关对于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采取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的措施。
另外,税务部门对新办出口企业首次退(免)税申报等风险可控的出口业务,在限额范围内先行办理退(免)税,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截至目前,全国7500余户新办出口企业享受到了这一服务红利,取得退(免)税超过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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