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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改革房产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最新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中国将合并现有的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有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可能为下一步房产税、个税等直接税的改革铺路。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随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革的推进,这一实施20余年的征管体制中的一些不完善之处亟待改革。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出税收征管体制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


今年2月,中共十九届三中全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加强和优化政府财税职能,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他指出,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铺开以及营业税的废止,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在全部财税征收中的比重大幅下降。营业税此前是地方的主体税种,增值税大部分由国税征收。


以北京市为例,2017年北京国税收入9039亿元,地税收入仅为3683亿元。浙江省2017年国税总收入7400亿元,而地税收入为3900亿元。


分析师表示,虽然“营改增”后通过调整增值税共享比例的办法使地方税的税收没有受到很大影响,但目前地方税多是一些税源零星分散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些税收入较少而征管成本较高。因此,寻求和设置更确实可靠的地方税税种,是健全地方税体系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博士臧建文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符合十九大报告有关“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方向,改革将直接影响到地方税建设。


“国税总局和省级政府双重管理,使得中央与地方在税源控制上均有发言权。这也可能为下一步房产税、个税等直接税的改革铺路。”他指出。


事实上,早在2013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这三个税种都属于地方税。目前,资源税改革已全面铺开,《环境保护税法》也于今年1月正式实施,有关房产税的立法程序正在推进中。


臧建文还表示,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可以弥补1994年分税制改革遗留的一些不足,比如省级以下分税制没有铺开、中央财政收入比例逐年上升。“适度加强直接税的征管力度,一定程度上也将适度增加地方收入。”


现行的两套税务机构中,国税部门为中央政府垂直管理,地税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税务机构管理,但人员、经费等由同级政府管理。罗志恒指出,这一设置的初衷在于确保中央的财政收入。


“分税制改革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仅22%,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弱化。目前中央占比约47%,分设两套机构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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