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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关于验资报告的规定(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登记时,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王龙律师解答:


认缴制注册资本是不需要验资的,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办理银行业务的时候,也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不过银行肯定要对公司进行详细的考察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王龙律师解析: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全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予以建立,按照该项制度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约定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公司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将该资金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更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验资的程序:


1.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3. 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 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5. 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投入额。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法律事务的类型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股权架构、公司日常法律服务等公司企业法律事务。恪守“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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