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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国税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自去年以来,昌吉州地税系统按照从严治党和从严带队的要求,以明晰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深化教育防范、强化监控重点、量化检查考核的五项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去年被区局党组评为党风廉政先进单位,在州纪委州直部门考核中位列第一。


明晰工作责任。全州地税系统各级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任务而不是软差事,常研究、常部署、常教育、常治理,真正成为以上率下的领导者、以身作则的执行者和以点带面的推动者,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下基层调研和工作检查时,既要过问税收业务工作,又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责任,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细化任务分解。制定昌吉州地税局《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和量化党组集体责任23项、党组书记局长责任7项、其他成员的个人责任12项。明确各级党组、党组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职能科室、税务所都是责任主体,即:各级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单位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分管工作的主体责任;科室长承担本科室工作的主体责任;税务所所长承担税务所的主体责任,形成层层负责、落实责任的监督管理机制。为强化监督,研究制订了《昌吉州地税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明确各责任主体出现15种情形将被问责追究,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自上而下形成了统一规范、层层衔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强化监控重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联动追责管理办法》,将“一案双查”、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三个办法结合起来,攥成一个“拳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去年,查处1起地税人员管理缺失、不到位、不作为的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作为违反“一案双查”的典型案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引起很大反响。


量化检查考核。将全年的12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绩效考核,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在基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地位,加大考核评价意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权重,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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