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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采集(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随着《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公布,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终于敲打了下来,下一步就是采集、申报扣除了,工程量也非常的大。



进入2019年新税制客户端后,选择右侧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或者左侧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方的各类支出进入采集。



以子女教育支出为例:



直接新增

点击新增按钮后,可以在个人信息-姓名栏次选择需要添加的人员姓名,然后填写配偶信息和子女教育支出信息,然后点击保存。



模板导入

目前强烈推荐的方法:点击导入-模板下载,下载模板后,再模板中制作,制作好了后再通过导入文件进行导入。



模板下载好了后,总共有七张excel表格:填写说明、首页、子女教育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继续教育支出。首页为必填表,另外五张支出表为选填表,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填写说明:


①模版适用范围。本模版适用于个人在扣除年度内,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进行税前扣除。


②专项附加扣除报送方式。个人可将采集的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终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③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无需填写本模版。


④请勿修改模版已有的内容,包括底部标签页的名称;请勿手动修改或填写背景色为灰色的单元格。


⑤填写模版时,请关注模版每页的顶部说明和单元框的提示说明。


⑥信息采集失败的处理。如因填写不规范,可能导致扣缴义务人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遇到扣缴义务人未及时为个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可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


⑦信息变化的处理。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项,并重新提供给扣缴义务人。


通过直接新增和模板导入功能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系统中进行报送、获取反馈,反馈成功后,才可以在申报的时候进行扣除。目前报送、获取反馈暂时还没上线,预计本月月底上线。


小编建议:企业财务或人事可以先下载该模板,发送给企业员工,先行让员工进行采集,然后汇总后一起进行导入。


注意:


1、每个人一份excel表格,然后放在文件夹里面,导入的时候选择文件夹可以批量导入;


2、员工除了反馈采集信息的电子档外,建议增加电子档打印并签字核对信息的环节,以免后期采集与申报数据不一致而产生责任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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