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6日讯 6月26日晚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亳州银监分局发布亳银监罚决字〔2017〕3号、亳银监罚决字〔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素云。其中,亳银监罚决字〔2017〕3号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亳银监罚决字〔2017〕4号显示,徽商银行亳州分行为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附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对徽商银行亳州分行罚款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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