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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才人力资源外包风险(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

中国工程报讯(潘荔红 报道)3月31日,本报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中航格澜阳光花园10·18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足、作业人员冒险违章作业、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查,2021年10月18日14时49分许,深圳中航格澜阳光花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11月26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本起事故发生单位为深圳市中航楼宇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01073M。中航楼宇公司的总经理为罗某强,全面负责公司项目管理工作。该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与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航格澜阳光花园管理处签订《房屋本体、设施设备维保分包合同》。


服务外包公司为深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9194203U;法定代表人为何久忠,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该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与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企业(中航楼宇公司)提供岗位外包服务。


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中航楼宇公司主要负责人罗某强存在迟报事故的行为。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1.灯管支架照明电路在拆除更换作业时未断电,处于带电危险状态。2.电工吴某林安全意识淡薄,在开展灯管支架拆除更换作业时未将照明电路断电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触及连接的裸露相线导致触电。3.电工吴某林站立在梯子顶端开展灯管支架拆除工作,存在坠落风险。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1.中航楼宇安全生产管理不足,存在管理漏洞,对张某柱、肖某浪、吴某林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2.工程主管陈某雄现场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排查出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员工违章带电作业行为。


调查组的处理意见:


1.罗某强,中航楼宇公司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项目管理工作,未及时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存在迟报行为,建议对罗某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2.陈某雄,作为中航楼宇公司的工程主管,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建议对陈某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另有3人建议内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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