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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工商局办证大厅(成都市金牛区工商局官网)



航拍“嘉年华”内部布局。图/ 受访者提供


“潘晓阳”的个人微信头像照片,显示他与潘昌全长得一模一样。


此举被认为是“维尔彬”丑闻曝光后,潘昌全花重金请电视台为自己洗白。从此“被上述电视台重点报道”成为“嘉年华”对外招生的头号招牌。“凡有学员家长来咨询,‘嘉年华’必提上述电视栏目。”多位学员家长称。


工商信息显示,成都嘉年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健身服务、心理咨询服务(不含治疗及医学咨询)、销售健身器材。


《中国新闻周刊》从查阅到的2018年报中看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分别为陈德凤、陈德平,其中二人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99.1万(元)和0.9万(元)。


上述信息看,作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陈德平认缴出资额占比不足1%。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中,陈德平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德凤任监事。


《中国新闻周刊》从学员家长提供的他们与“嘉年华”签订的合同发现,合同上共留有4个财务账号,这些账号的开户人均为陈德凤。但是,多个信息源证实,成都嘉年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为“潘晓阳”。


郫都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鄢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经过警方调查,“潘晓阳”其实就是“维尔彬”的法定代表人潘昌全。他的真实身份是郫都一中在编教师,现在在校办公室任职。


鄢勇称,“嘉年华”的两名股东也是潘昌全的亲属,陈德平系潘昌全的小舅子,陈德凤是潘昌全之妻。为便于参训人员咨询问题,潘昌全还用自己儿子潘光博之名,注册了郫都区“嘉年华心理咨询服务部”。


郫都区教育局副局长陈鹏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潘昌全在郫都一中时用实名,在“嘉年华”他就摇身一变成为“潘晓阳”。这些年来,他在两个身份之间切换自如,很多同事都不知道他在外经商。


“根据我们初步掌握的情况,他在郫都一中的上班记录都是齐全的,有时请假也履行了正常的手续。11月28日,郫都教育部门已经对他进行了停职调查。”陈鹏飞表示,潘昌全是否会被开除出教师队伍,甚至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还得看有没有违法犯罪等问题。“但不管怎样,他一定会被依法依规处理。”


陈鹏飞称,“嘉年华”事件发生后,因为有学员举报“潘晓阳”为郫都区在编教师,教育部门查遍了全区在编教师花名册。“没想到是潘昌全在外面给自己起了个化名。”


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经过查证,“维尔彬”注册地在金牛区。2008年,潘昌全把“维尔彬”搬到郫都区新民场镇金柏村,并租了该村十多亩地。2009年被媒体曝光后,他主动注销“维尔彬”,随即以其妻舅陈德平之名注册“嘉年华”,继续招收学员。“近日,我们给陈德平打电话,他一问三不知,他说他正在成都开出租车。”


《中国新闻周刊》此前获得线索也显示,陈德平多年前曾在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巷农贸市场内开过一家鲜肉店。该市场一个商户透露,陈德平的确在这卖过肉,“他现在主要的工作是开出租车”。


鄢勇说,仅根据目前郫都警方调查的情况看,除了潘昌全外,陈德平等其余人员没有参与实际经营业务。


取证难题


从“维尔彬”到“嘉年华”,在没有办学资质的情况下,“潘晓阳”为何能坚持十余年才卸下伪装?


受访的郫都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除了与潘昌全善于“换马甲”、用化名经商等原因外,还有多个因素。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到“嘉年华”的巡查都是围绕食品安全,未发现其有问题。在此次事件之前,郫都网信部门都未发现有涉及“嘉年华”的网络舆情。


郫都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鹏飞表示,郫都区有一个巡查机制。全区各个街道办、乡镇也都有专门的文教干事,负责管理辖区内与教育相关的机构。“文教干事属于专职,进行不定期巡查。但是,此前也没有发现与‘嘉年华’相关的问题线索。”


郫都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鄢勇表示,郫都警方梳理了相关警情,也是今年才第一次收到报案,称“嘉年华”存在非法拘禁等行为。


多位学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的父母如同被洗脑一样,觉得“嘉年华”是神一样的存在,能把孩子引向正路。他们从“嘉年华”出来后,甚至不敢跟父母说自己遭遇,更不敢报警。“否则,里面的人一定不会认账,反而会说我们矫正得不彻底。父母还可能会再次把我们送进来。哪里敢报警?”


鄢勇还称,“嘉年华”是否存在虐待、吸毒、非法拘禁等行为,还需要进一步查证。目前警方尚未看到相关的视频、照片或伤情鉴定报告等有力证据。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学员家长与“嘉年华”签订的《服务合同》的备注一栏中,特意强调“凡是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层面的疾病,尤其是需要相关精神类专家诊断、需要药物治疗的求助者,需特殊收费”。


有多位学员受访时表示,“嘉年华”确实接收过有精神病、吸毒史的学员。鄢勇表示,判断“嘉年华”是否收过有精神方面疾病的学员,需要有专业权威的鉴定机构鉴定。


他还表示,以前郫都警方的确到“嘉年华”开展过禁毒宣传,但这不能作为警方知道“嘉年华”接收过吸毒学员的依据。“嘉年华”有工商登记,属于社会机构,警方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机构、社区、村庄等进行类似宣传完全合情合理。


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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