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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工商局官网查询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照片查询系统)

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时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对象


二、操作流程


(一)工商联络员备案。登录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注册号,点击“搜索”,弹出对话框提示“您尚未做备案,请在打开的新页面中填写备案信息”,进入备案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市场主体联络员备案申请书》,携带该备案申请书到注册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已办理联络员备案的不需重复办理。


(二)登录公示系统。登陆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企业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获取的验证码后完成登录。


(三)填报、提交公示信息。在登录公示系统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为企业即时信息填报公示窗口),选择年报年度,进入年度报告网上填报页面,依次填入各项信息,必须在完整填写后方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在年报填写完毕后,可在“预览并公示”页面查看全部填报内容,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系统弹出提示框供用户再次确认是否确定提交,用户点击确定后,系统自动进行完整性检查后若提示提交成功,则完成此次年报填报并向社会公示。


其中,个体工商户可选择以纸质、网上两种方式提交年度报告。以纸质方式提交的,统一的文书格式可在登陆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业务办理入口”、点击“个体户纸质年报”后下载,填报并打印后提交个体户登记注册的工商部门即可。网上提交年度报告的,可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内容,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登记的工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不具备电脑、网络设备和不熟悉网上操作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到其登记的工商部门办理。


公示信息应当准确无误,发现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修改,但应当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三、特别提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未按时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同时将向社会公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乘坐飞机、高铁等部分高消费行为,获得相关荣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工程招投标等多项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禁入。


榆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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