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人由一名自然人或者法人持有公公司司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有限责任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两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利弊;
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有限责任的一人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公司和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在营业执照中载明是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私人财产时,应当一人对公利弊司债务承担连带公司和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
1、由于是自己出资即可,想设立时随时设立,不需要担心和其他股东的合作问题。
2、管理方便,管理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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