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劳务报酬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税法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受雇者与雇佣者没有长期的雇佣关系,没有签到长期的雇佣合同。


应纳税所得所得税额


费用扣除所得(定额或定率)


每次的收入没有超过4000元(小于或等于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大于40劳务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次”的规定


如果取得的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此收入为一次,按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法;


如果取得的收入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在一个月内取得的该项所有收入为一次,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报酬额。规定


劳务报酬不仅要所得分项目分次数,还要分地区:根据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劳务县以内的一个所得税月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如果当月跨县地域的,那么应该分别计算。


核算的顺序是:先分人、然后分项目、再分次、最后要分地域。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没有超过20000元的,其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元;


如果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其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如果超过50000元的,其税率为税法40%,速算扣除数报酬为7000元。


案例分析


其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


那么应纳税额=2400030%-2000=520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