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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电力许可证代办(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而承揽发电项目涉网工程(例如:升压站、外送线路等)的施工单位,除了必须取得电力工程施工资质,还必须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那么,承装(修、试)电力电力设施许可证应该怎么办理呢?799资质代办网专家为大家梳理一下办设施理的流程。


一、申请人首先确定需要办理的许可证类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每个类别的许可证又管理办法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五个等级。企业初次办理,可以根据管理办法自身的情况,申办四级或者五级。这两个级别没有业绩要求。


二、申请人登录企业注册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门户网站查询相关规定,确定申请事项并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许可证交申请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代办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7.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


四、等待能源局派出机构审查和许可。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许可证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设施受理单》。


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派出机构对申请材料承装进行审查,必电力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派代办出机构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情况,承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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