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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注册公司的流程及费用(网上注册公司流程)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8〕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推天水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天水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和脱贫费用攻坚的支撑促进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支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甘肃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职责分工方案>和<甘肃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分年目标>》(甘金融领〔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优化基层金融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水平,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全面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全市乡镇有机构,村(社区)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通过金融资源的持续投入,为我市精准脱贫、特色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二、健全完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


(一)充分发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作用。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进一步强化功能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在金融助推精准扶贫、农业开发、林业、水利、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天水市设立分支机构,引导现有商业银行优化网点布局,适度扩大信贷管理和产品创新权限。继续完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其服务“三农”发展能力。支持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涉农贷款业务,提升县域网点功能,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快辖内农合行、农信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步伐,提高利用金融市场和自主创新经营能力,注册公司更好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推动村镇银行设立,注册公司争取实现辖内县域全覆盖,鼓励和支持其扎根基层、服务社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三农”、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天水银监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6〕19号),积极推进我市贫困县企业上市挂牌。支持贫困县与证券期货基金机构进的行结对帮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积极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用,推动中小微企业在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类产业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现代农业、创新创业、文化旅游、绿色产业等专项基金,提升我市优势产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三)积极发挥保险业金融机构保障优势。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乡镇延伸,加强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服务人员队伍。加大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等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在我市的推广力度。扩大“三户一孤”保险覆盖面,探索构建商业保险、再保险与财政支持相结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保险机构与各类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水的合作,促进农业技术推广、防灾防损等与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结合。(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有关金融机构)


(四)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到县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组建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逐步扩大涉农业务担保范围。支持农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稳健发展,为网上农民群众提供便利可得、价格合理的普惠金融服务。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及稳妥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平流程台。(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天水银监分局、人行天的水市中心支行)


三、创新发展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一)改善提升金融服务。支持各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量身开发小额贷款产品。针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推动投贷联动业务的试点和经验推广,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贷款业务试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天水银监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


(二)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收费、合理定价,提高金融服务收费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定价协调作用,加强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引导,抑制成本不合理上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续贷成本。(责任单位:天水银监分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


(三)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落实各项奖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引导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及券等方式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涉农优质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各县区政府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服务“三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有关金融机构)


(四)加快保险业务和产品创新。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围绕我市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的风险保障需要,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小额人身网上保险产品。针对精准扶贫需要,大力开展“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发展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在内的具有融资增信功能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帮助小微企业增强融资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金融机构)


四、大力提升薄弱领域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一)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小微企业和农村经营主体特点,开发符合贫困农户融资需求特点的贷款产品,并灵活设立还款方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为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利用扶贫专项资金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农业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和涉农保险等给予保费补贴,提高贫困人口保障程度。鼓励与财政资金联动,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投入建立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新型权利质押等业务。创新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支持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鼓励加强银政保合作,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有关金融机构)


(二)加大小微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专利权、排污权等权利贷款质押形式,不断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减少小微企业融资对房地产抵押和互联互保的依赖。加强银政、银保、银税合作,深入推进“银税互动”,推广银税合作融资产品,进一步加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助力诚信企业健康发展。推广“助保贷费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产品,加大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天水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有关金融机构)


(三)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精心打造天水社会金融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逐步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加大自助设备投放。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流程技术,建立支持咨询、投保、退保、理赔、查询和投诉在线服务体系,探索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开展保全、客户回访等服务。(责任单位: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政府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


五、持续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一)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银行天水分行、邮储银行天水市分行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建设,引导县区农合行、农商行、农信社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服务投入,增加ATM、POS以及自助柜员机等各类机具在乡村的布放量,进一步丰富助农取款点功能,叠加金融知识与产品宣传、公共服务缴费等金融服务。向农村地区推广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工具应用,提升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责任单位: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


(二)加强普惠金融知识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广泛普及金融基础知识。组织开展金融质量服务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消费者保护宣传周、金融知识进校园、走乡村等活动,向群众广泛传授金融知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意识。编发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知识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投资者对非法活动的辨别能力、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效力,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推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依法衔接融合,推动社会、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依法互联互通。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完善农村信用信息评级体系。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每年评定一定数量的信用户和信用村,提升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可获得性,促进当地产业发展。(责任单位: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有关金融机构)


六、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推进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水市推进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惠金融相关政策落实,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强化人民银行、金融办、财政、发改、工信、农业、扶贫办、银监、保险协会等部门工作联动,更好地发挥贷款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贷款贴息等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二)大力培养金融人才。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人才队伍。通过选派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区政府相关人员到专业金融院校集中培训,到金融机构挂职工作等多种途径,提升各级干部经济金融工作水平,深化我市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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