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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花商标分类明细(商标29类明细)

陈麻花是重庆市知名的特色传统小吃,早在清末便已流传开来,是来到重庆不可错过的一道风味。仅在重庆磁器口古镇,就有“陈昌银麻花”、“陈建平麻花”、“古镇陈麻花”、“老街陈麻花”等13家店,其中12家的招牌都与“陈麻花”有关。







一条街12家“陈麻花”,不仅导致各经营商家间存在利益冲突,在商标问题上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分歧。




于是,这边有商分类家以侵犯企业字号为由将同行告上法庭,另一边又有商家集体反对竞争对手注册“陈麻花”商标。一时间,谁才能拥有“陈麻花”这一金字招牌引发了知识产权界分类的关注。




01


商标诉讼,缠斗多年




据了解,陈昌银在2007年成麻花立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这是重庆第一家麻花公司,也是唯一被评为“重庆老字号”的麻花品牌。陈麻花食品公司共申请424件商标,成功注册了多件“古镇陈麻花”、“磁器口陈麻花”、“陈麻花”等商标,核准使用在多个类别上。







而这种看似保护品牌的行为引发了其他商家的不满。于是五位商家联手,针对陈麻花食品公司申请注册的多件“陈麻花”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9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第麻花1348820明细2号“陈麻花”商标予以无效宣告。陈麻花食品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9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陈麻花食品公司再次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2020年5月


北京高院作出二审商标判决,认定诉争商标不应予以无效宣告,故撤销一审判决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裁定。




五位商家不服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9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陈麻花"商标之争作出再审判决,历时多年的“陈麻花”商标之争,最终落幕!







法院认为,“陈麻花”商标申请注册时,已不能区别具体的麻花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从而发挥商标应有的识别功能,故其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




同时,“陈麻花”商标核定在麻花以外的“怪味豆、黑麻片”等商品上使用,构成《明细商标法》中“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最终,最高院判决:撤销北京高院作出的二审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




02


做好商标防御,打造知名品牌




谈到商标的纠纷,无一例外都是利益的纷争。陷入商标纠纷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还会影响消费者对整个品牌的认知。“陈麻花”商标纠纷也给各位企业主敲响警钟,虽然陈麻花自创办起已经获得了多项殊荣,然而由于商标保护意识匮乏,没有及时对品牌、商标等做好规划和布局,使得商标被淡化沦29类为通用名称,多年辛苦经营打造的品牌顷刻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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