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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大气五金的公司名称(带华字的公司名称 大气)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一、重要提示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收购了捷泰科技51%股权,进入光伏行业,主营业务新增光伏电池片业务,形成了“汽车零部件 光伏电池”的双主业经营格局。


(1)光伏电池片业务方面


公司光伏电池片业务以子公司捷泰科技进行开展,捷泰科技主要从事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研究、制造和销售服务,拥有一流的生产工艺及国际先进生产设备,凭借着技术创新、科学管理及成本控制的3大生产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主打产品大尺寸(182mm&210mm)单晶PERC电池,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电池片产品获得ISO 9001、ISO 14001、CSA认证。


2021年末,捷泰科技总资产33.04亿元,同比增长28.8%,净资产12.42亿元,同比增长43.77%;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55亿元,同比增长81.63%,净利润2.25亿元。捷泰科技自2021年10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68,878万元,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贡献4,951万元。


(2)汽车饰件业务方面


公司汽车饰件业务以子公司苏州钧达、海南新苏进行开展,业务主要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涵盖汽车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配集成等,拥有与整车厂同步设计开发、模块化供应的能力,具备设计验证、工艺开发、产品制造的完整塑料内外饰件配套能力。


2018年以来,受汽车行业调整影响,特别是疫情及汽车芯片短缺,短期内抑制了行业复苏。2021年因部分客户采购量及采购价格大幅下降,同时主要原材料涨价导致公司汽车饰件业务毛利率下滑,公司汽车塑料饰件业务出现大幅亏损。2021年度汽车饰件业务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受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涨、单位工人成本增加,以及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滑等因素影响,报告期汽车饰件业务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


2、因部分车型销量远低于预期或因故停产或迟迟未能量产,公司预计无法收回前期投入的模具投资,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相应车型模具的摊余成本,按各车型具体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部分减值对本期损益影响4,276万元。


3、因汽车行业调整、环保管控政策日益收紧以及竞争加剧,汽车饰件业务订单不足,开工率较低。经测试,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该部分生产设备计提减值准备。该部分减值对本期损益影响4,444万元。


基于此,为降低经营风险,同时筹集资金发展光伏电池片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剥离经营效益较低的汽车饰件业务资产,并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如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置出增长乏力、亏损严重的汽车饰件业务,进一步聚焦光伏电池片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整体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捷泰科技47.35%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捷泰科技3.65%股权。截至2021年9月28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持有捷泰科技51%股权,进入光伏行业,主营业务增加光伏电池片业务。


2、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来安汊河经济简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安徽建设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项目分二期实施,主要生产新型N型Topcon大尺寸单晶高效电池,首期8GW计划于2022年投产,公司将成为N 型电池时代的行业领跑者之一,引领电池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3、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12月1日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海南钧达汽车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小红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其中陈康仁先生、张满良先生、郑宏伟先生、赵航先生、乐宏伟先生、杨友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赵航、乐宏伟、杨友隽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陆小红女士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635,689.37元。


考虑到2021年度亏损,同时孙公司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较大,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名称n “http://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带华字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敞口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1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公司大会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3-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5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4月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彩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二O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代表提案一,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二,依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4月7日下午3公司: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其中张涛先生、林彩英女士、谭浩先生、郑共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1.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1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12.56万元,累计使用16,073.49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节余募集资金14,992.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21年7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8月3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9月23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月,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钧达”)、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钧达”)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原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9月2日,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了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公司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保荐协议,因此,银河证券未完成对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泰证券完成。公司、公司子公司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20年9月25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3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6,073.4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17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000.45万元。其中,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以下简称“长沙钧达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801.43万元,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以下简称“柳州钧达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2,199.02万元。中证天通对此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特审字第0201001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已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0月12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截至2021年8月27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9月将节余募集资金14,992.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没有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终止,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简单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8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可转债募投项目提前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均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2022年3月17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12.3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大气作》相五金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共计103,100,029.50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信用风险情况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84,779.60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287,108.85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58,306.88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689,019.68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436,381.58,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42,761,046.67元。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测算,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为103,100,029.50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 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1、存货


2、固定资产


3、长期待摊费用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100,029.50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942,609.35元,相应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942,609.35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敞口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4、注册资本:902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光伏设备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捷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303,871,207.65元,净资产为1,242,473,161.44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688,775,487.84元,营业利润为132,183,859.14元,净利润为97,072,616.89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7、与公司的关系


捷泰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8、捷泰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捷泰科技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敞口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敞口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担保具体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捷泰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解决现阶段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需要,从而促进下属子公司的发展。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5,900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8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变更会计政策预计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为: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名称: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的结论性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变更会计政策预计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1、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采购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合同为长单位采购合同。2022年3月起至2025年3月期间,公司下属子公司总计向对方采购单晶硅片6.48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20%)。按照当前市场价格,预计2022~2025年采购金额总计为43.42亿元(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大气,故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合同签订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为2022年3月至2025年3月。


3、 本次采购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标的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光伏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根据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光伏电池片业务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孙公司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无锡上机数控股的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及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签订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2022~2025年销售金额为43.42亿元(含税),不含税为38.42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上机数控


企业名称: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


注册资本:27,522.59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建良


主营业务:数控机床、通用机床、自动化控制设备、检测设备、金属结构件、机床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加工;数控软件的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弘元新材


企业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园区南路1号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昊


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石墨材料 、碳碳材料、棒及硅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究、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


3、 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 财务状况:


弘元新材为上机数控(证券代码:603185)的全资子公司,上机数控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49.01亿元,净资产26.62亿元,营业收入30.11亿元,净利润5.31亿元。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乙方: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产品及数量:乙方向甲方采购单晶硅片6.48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3、结算方式: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4、协议期限:2022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


5、定价规则: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6、违约责任:


(1) 乙方延迟支付货款、未按约定数量采购的,乙方承诺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甲方承诺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 若甲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包括质量问题引起重大安全隐患,或因 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乙方客户退货、索赔等情况)或甲方产品的质量无法满足 双方技术标准且经换货后仍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3)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实际采购/交付数量。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应 在本合同约定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内(即该月预订采购/交付量之正负 20%以内);若甲乙双方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采购数量范围,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未达到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要求部分的违约金。


(4) 甲方承诺向乙方供应的产品为最新的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不得 向乙方提供退货产品等二次产品,如出现前述情形,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7、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 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签订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双方约定了2022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的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具体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2、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需要,通过稳带华字定供应、价格月议、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有利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长期稳定供应,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实际采购数量的浮动而变化,故合同期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合同期内公司五金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公司未能按时付款、实际采购数量不满足协议要求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4、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为根据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测算,实际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规格差异进行调整,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


七、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硅片采购框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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