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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对私支票转账要多久到账(公对私支票转账中午能办理吗)

“公转私”话题的出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2018年5月23日发布


三、试点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浙江省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七、试点业务支票处理


(二)第二阶段。


自2018年12月1日起,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除按照第一阶段业务处理办法执行外,增加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转私”管理、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加强销户管理等试点内容(见附件2),第二阶段业务处理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2:三、加强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管理


银行应当根据企业的注册资金、日常资金支出等,与企业合理约定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单笔和每日限额。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超出限额的,应当向银行出具付款凭据。无法提供付款凭据,或者提供的凭据无法说明付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银行应当拒绝办理。


企业经营情况和账户使用情况发生变化的,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对限额进行调整。


央行文件


“公转私”严管只是银吗行系统的正常工作内容,没有新意

不管什么时候,银行结算都有限制的,实务中,很多银行对网银等限制单笔上限金额和当日上限金额,这转账个文件只是把到“能公对私”的管理加强一下。


其做法有两点:一是防止“洗钱”等犯罪行为,二是维护正常的金融结算秩序。


企业正常应对,该转就转,有限账额就遵守就可以了。这么平常的事情,至于怎么和“偷税”靠上关系,更多的是写文章的为了吸引眼球,看文章的心虚罢了。


“公对私”只是严管,不是禁止

在网络没有发达的时候,单位很多业务需要支付现金,主要是针对个人、零星开支以及特殊情况。现在,现金的时要候主要是以“公对私”转账的形式存在。


《现金管公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88号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多久酬;


办理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账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到转账的零星对私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要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能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多久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公对私转账=偷税”原因中午之一:税务稽查实务中,很多偷税行为是通过大量的现金交易暴露出来的

如对公账户收取大量客户款项而没有开具发票,因为向私人转账太频繁,体现在账上就是“其他应收款”太多,从而引起稽查的注意。


很多企业购买对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没有实际交易,所以账上显示是大量的现金支出,买发票的款项也有可公能是以“公转私”的形式表现出来。


“公对私转账=偷税”原因之二:股东规避个税,以借款形式拿走分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二支票、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务处罚书中午


“公对私转账=偷税”原因之三:“银税互动”和“金三系统”被人传的神乎其神

1. “金三系统”到底怎么样,其实大家都不太清楚,但是不妨碍江湖对他的推崇,认为无所不能,明察秋毫。


企业不想交税,做账就那几招,除非你的购进和销售全部“账外循环”,否则总会在账上或者发票上留下痕迹。对私比如购进的东西出去没有开票,那么在进销比对系统里面就会发现某些货物的库存一直增加而又很少卖出;比如虚开进来的发票,有时候和实际出售的货物不一致,导致某些存货库存是负数。结合“公对私”转账的异常,是很容易发现的。


2.“银税互吗动”情况下,传统情况下,税局想查企业的银行记录,只能让企业自己提供,信息有很大的滞后性,真实性也办理很难说,隐瞒账户也不得而知。


如果“银税互动”像江湖传说的那样,税务和银行实时互动,那么企业账上大量有客户进账而开票很少会及时被发现。“公对私”转账可能出现的规避分红的个税、购买虚开发票等疑点也会及时被发现。


所以,真账不怕查,反之,监控力度的加大和信息的细致分析会让心虚之人惶惶不安。


总结:只要是真实业务,公对私转账≠偷税,银行也不是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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