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
从事会计工作
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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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超难考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以下140项之外的也不用考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戳图↓↓考证认准这140项,其他一律不认可。
信息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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