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海关总署2020年54号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公告)

11月13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 第54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公告称,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包括扣式无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等。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