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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电话(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电话号码)

又一“顶流”偷逃税被罚。




3月15日,上海市税务局官网通报邓伦偷逃税案件。演员邓伦因偷逃税款,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税收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贾绍华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邓伦案情来看,与去年曝光的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案类似,税务部门继续采用大数据 提醒、督促、警告、重点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法”,邓伦案应该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才选择曝光。





▲邓伦 图据@大侦探官微




大数据再立功:


邓伦偷逃税款,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




对于邓伦的违法事实,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邓伦的偷漏税行为是如何被发现的?上述负责人回应称,在上海税务局自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1.06亿元是怎么来的?




上述负责人解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上海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通报显示,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税务部门去年曾发通知:


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自查自纠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邓伦以琼瑶剧《花非花雾非雾》出道,之后成立个人工作室,出演影视剧有《香蜜沉沉烬如霜》《欢乐颂2》《晴雅集》等。




上述消息发布后,邓伦在其个人微博发布致歉信,称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目前,红星新闻记者发现,邓伦个人微博、工作室微博已处于无法查看状态,邓伦抖音账号显示已被封禁。此外,在邓伦偷漏税行为被爆出后,很快便有品牌下场撇清关系。君乐宝、云米微博发文称,即日起解除与邓伦的合作关系。据不完全统计,邓伦代言品牌包括GUCCI、巴黎欧莱雅、宝格丽等15个。





▲邓伦抖音号被封



▲品牌停止合作




从去年的郑爽、朱宸慧(雪梨)、林珊珊、黄薇(薇娅)到近期的平荣、邓伦,有关明星、主播的偷漏税违法行为一件件被公之于众,其数额之大让人咋舌。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去年底,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在内的多地税务部门发布通告,催请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在2021年底自查、报告并自纠涉税问题。这些通告还提到,(2021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自查补税。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红星新闻记者对比了邓伦和去年一些偷逃税款网络主播的案情和罚款,发现多有类似。以薇娅为例,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她和邓伦都通过了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的方式偷逃税款。在税务调查过程中,两人都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但同时,他们也都有一定的未主动补缴的金额。罚款上,未主动补缴的金额都被处4倍罚款;主动补缴的罚款相近,邓伦为0.5倍,薇娅为0.6倍。被通报后,薇娅道歉,随即被全网封禁。




邓伦的商业版图:


名下2家工作室,所在影视文化产业园提供税收优惠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邓伦名下有2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均为邓伦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




另据工商数据显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富永路425弄212号1楼,该地址所在地为上海仓城影视文化产业园。值得注意的是,疑似与其相同地址的企业多达2377家,而与邓伦工作室疑似相同电话的企业达284家,且多为影视文化传媒类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仓城影视文化产业园区,是上海首家市级影视文化产业园区,连续多年获得全国影视行业内入驻影视企业数量、产值、税收三项全国第一。自2009挂牌成立以来,企业营业总收入累计达1300亿元,各类税收累计超过110亿元。




据该产业园区的广告内容,该产业园区工提供三项税费优惠:一是对落户园区的企业给予营业税60%的财政扶持;二是对落户园区的企业给予所得税20%的优惠政策;三是对落户园区的企业给予免收园区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此外,邓伦还和其朋友共同创立了火锅品牌“火社火锅”。企查查信息显示,河北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经理均为郭家熙。不久后,该公司投资成立成都火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随后,成都火社公司又投资成立重庆社火、上海社火、青岛火社、上海火舍几家公司。2021年9月,同样由郭家熙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火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但上述火社火锅关联公司和邓伦并无直接关联。





▲火社火锅开业海报




税收专家:


通过大数据 “五步法”可追查偷逃税情况




邓伦是如何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来偷逃税款的?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税收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贾绍华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个人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累进税率最高可达45%。而很多人通过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等,把个人收受的报酬变成企业收受,成为虚构的业务收入。经营所得最高累进税率达到35%,且可享受各种当地的优惠返还政策,以及利用各种明目的企业支出抵扣,因此所缴税款大大降低。现在,通过大数据,可以清晰地查明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堵住这一偷逃税款的口子。这是“以数治税”的成效。






贾绍华分析,从邓伦案情来看,与去年曝光的明星和网络主播偷逃税款案类似,税务部门继续采用大数据 提醒、督促、警告、重点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法”,邓伦案应该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才选择曝光。查税、曝光将属于常态化的工作,后续仍会有明星和网络主播的违法行为被公布。而对于明星和网络主播的违法行为追查到2019年为止,则体现了国家对于文娱产业、电商产业等新经济、新业态的宽容,更是一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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