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税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处理
情形 | 税务处理 | |
1.对外销售 | 纳消费税 | |
2.自用 | (1)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不纳消费税 |
(2)用于其他方面 | 纳消费税 | |
3.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 |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 纳消费税 |
(二)生产销售环节计税依据的确定
1.一般规定:销售额、销售数量
2.特殊规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适用税率)
将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也要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 适用范围 | 计税依据 | 计税公式 |
从量定额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销售数量 |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
复合计税 | 白酒、卷烟 | 销售额、销售数量 |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
从价定率 |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 销售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
【例题1·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 |
『正确答案』 (1)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2)应纳税额=50×2 000×0.5+1500000×20% =350000(元) |
(五)自产自用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
(2)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3)提供劳务;
(4)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例题·多选题】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厂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 |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将小轿车用于碰撞试验既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 |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推导过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消费税税额
=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
=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方式 | 消费税 | 增值税 | 成本利润率 |
从价定率 | (成本 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 |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 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 成本 利润 消费税税额 | 10% |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 (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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