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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178号文件(陕人社2011年178号文件)


查看小区换热站提供的热量计算费用,再对比了一下业主交给热力公司的供暖费,西安市长安区智慧城小区业委会发现这中间的差额巨大。




智慧城小区位于长安区子午大道,小区有3027户,曾有一个采暖季是按流量计费的,近十年来一直按面积收取暖气费。




2019年开始,小区供暖变为长安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直管到户。


01


2019-2020年是首个直管到户供暖季。




2019年11月15日到17日,供暖前三天,小区温度一直不达标,随着供暖持续,业委会统计出有160户居民反映暖气不达标,就将这一情况于2020年1月17日反映给了热力公司。到2020年10月,在社区、热力公司、燃热办等共同协商后基本达成一致,热力公司退还热费3.3万元给之前登记的以及之后新增的用户共176户,每户退费15天。




2020-2021供暖季,是直管到户的第二年,有646户业主向业委会反映暖气不达标,业委会继续登记房号反映给热力公司。




2021年6月18日,在该小区业委会处,21号楼一位业主反映自家暖气不热,向业委会提交了37张测温单,时间是从1月2日到18日,仅1月10日没有测温。连续十几天里,1月8日温度最低,其中卧室1温度仅8℃,最高17℃。37张测温单里仅1月24日温度超过18℃,卧室2达到19.6℃,客厅和卧室1仍在18℃以下,分别为17.6℃、17.8℃。




在反映供暖不热的过程中,业委会在小区换热站发现了热力公司给小区加装的供热控制系统,系统上可以显示一次网供温、供压,回温、回压,二次网供温和回温,还有热表值,可以显示瞬间流量热量、累计流量热量等。







业委会主任许先生说,这个表以前没有,他们是2020年11月23日首次发现的,控制系统的热表值可显示流量及热量,业委会成员便开始留心将表显示的数值记录下来,首次记录时累计热量436397.5GJ(GJ即吉焦,供热中按流量计费的热量单位),最后一次记录是2021年3月16日,累计热量显示为500122.0GJ。




通过记录,业委会发现,当外界温度低时,供暖的瞬间流量、热量较高,瞬间流量、热量越高,住户家的温度也就越高。




许先生说,2020-2021供暖季,有646户业主向业委会反映暖气不达标,热力公司还向他们提供了未交费表,里面有房号面积等,并表示其中一部分已交了30%的基础运行费,还有部分没有交。


02


根据热力公司给小区提供的小区未交费表及换热站控制系统的数据,业委会算了一笔账。




抄到的累计热量只有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112天的:


500122-436397.5=63724.5吉焦,每天平均热量:63724.5÷112=568.97吉焦。




2020年11月15日至23日,共9天没有热量数据,照此推算出整个供暖季小区共用热量:63724.5+568.97×9(天)=68845.23吉焦。




根据西安市发改委公布的文件市物函〔2011〕178号,按流量计费,居民用热每吉焦价格为40.7元(指到居民小区热交换站的价格),小区整个供暖季所用流量计费为:


68845.23×40.7=2802000.86元。




四舍五入,按照流量计费,小区换热站用的热量为6.88万吉焦,计费金额280.2万元。




根据小区未交费表,应交30%基础热费面积为82718.75㎡,业委会又推算出小区全额交费供热面积为235409.7㎡,供暖合同中规定采暖价格为23.2元/㎡(单价5.8元/平方米·月×4个月),由此算出:


小区缴纳全额费用为:235409.7×23.2=5461505.04元;


缴纳30%基础费用为:23.2×30%×82718.75=575722.5元。




二者相加,热力公司应收暖气费为:


5461505.04 575722.5=6037227.54元。




四舍五入,按面积计费,小区业主应交暖气费是603.7万元,与流量计费金额280.2万元,两者间差额超过300万元。




业委会主任许先生表示,小区按面积收取暖费,给小区的热量是热力公司远程控制,给的热量无法保证小区温度达标,这也导致反映不热的业主很多,他们统计到的就有646户。


03


既然小区是按供热面积计费,单价5.8元/平方米·月,小区的供暖面积到底有多少呢?




负责小区供暖的长安热力公司给出了小区的供暖面积为约23万平方米,2020-2021供暖季,热力公司共收取到采暖费5537319元。




对于小区按照每吉焦40.7元的标准,热力公司也不认可。




长安热力用户服务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执行标准为西安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所收费用不仅是热费,还有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损耗费,主要是二次网水电费人员工资、代运行费等。整个长安区没有一个小区或单位是按照流量来计费的,均是按照面积收取采暖费。




对方表示,目前已收到的供暖费是553.7万元,仍有用户未交30%的基础的费用,小区的算法有不合理的地方。




6月23日,百理君到小区换热站控制系统生产厂家——陕西硕人时代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后台可远程查看控制系统数据,能看见到底用了多少流量。百理君提出看一下后台数据,搞清楚智慧城小区到底用了多少流量,被工作人员拒绝,并表示如果要看具体数据还是去热力公司比较合适。百理君又出示了智慧城小区前后热表值照片,询问小区2020-2021供暖季总用热量是不是为6.88万吉焦?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供暖过程中,表没有更换或损坏,总用热量即为两次累计热量的差。




基于此,百理君以小区总用热量68845.22吉焦,总用热面积23万平方米,已收费553.7万元,热力公司认为应按每吉焦44元(含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和费用),也算了一笔账:68845.22×44=3029189.68元,约为302.9万元,热力公司已收费用和流量费金额之间相差250.8万元,差额中还不含热力公司所说应收未收的取暖费。




另外,查询发现,《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与《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市物函〔2011〕178号】,两份文件并不是前者推翻后者,两份文件均在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公布,市物发〔2012〕265号只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根据市物函〔2011〕178号文件精神,落实集中供热价格政策。




在市物函〔2011〕178号文件中提到,“适当提高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暂按一个采暖季每吉焦可供建筑面积1.9-1.97平方米的比价关系,确定城区集中供热流量热价与面积热价之间的换算系数。”




通过换算,热力公司向小区供热的总热量6.88万吉焦,可供建筑面积约为13.1万-13.6万平方米。但根据长安热力公司的说法,小区供暖面积约为23万平方米,换算成供热流量大概需要11.68万-12.1万吉焦,明显相差甚远。


04


6月22日,热力公司客户服务部专门到小区就供暖相关问题进行协商,百理君当时也在场。




业委会向长安热力公司提出三点要求:


从按面积收费变为按流量计费,恢复之前的流量表;


对2020-2021供暖季质价不符问题给出明确回复;


解决按面积收费以来产生的问题,比如对不达标用户退费。


对此,热力公司首先明确,变为按流量计费不可能,小区最初开发商交付时安有流量表,但到第二个供暖季就出现大量流量表计费不准的问题,最终弃用,再加上已按面积收费10年,原先的流量表只能报废,无法起到计费作用,热力公司不可能负担恢复流量表所产生的费用。




而对于质价不符及退费的问题,热力公司并未明确回复,并未对业委会计算的流量价格提出不同意见,仅表示热力公司执行的收费标准与业委会计算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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