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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张欣芳(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17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选举董事谢晓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选举董事谢保万先生、谢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选举董事谢保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董事谢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1、选举谢晓博先生、谢保万先生、谢晓龙先生、张云红女士、李明先生、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谢晓博先生任主任委员。


2、选举李明先生、王莉婷女士、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建胜先生任主任委员。


3、选举谢保万先生、张云红女士、王莉婷女士、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莉婷女士任主任委员。


4、选举徐会景女士、谢晓龙先生、王莉婷女士、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莉婷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提名,聘任谢晓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当选的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提名,聘任徐会景女士、张云红女士、李明先生、谢保建先生、谢进宝先生、张召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聘任徐会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张云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聘任谢保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聘任谢进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聘任张召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当选的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提名,聘任张新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提名,聘任张召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建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召平先生的任职资料已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张召平先生和谢建红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聘任张召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张召平先生联系方式:0371-69588999(电话)


0371-69588000(传真)


zpsy1314@126.com(邮箱)


2、聘任谢建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谢建红女士联系方式:0371-69588999(电话)


0371-69588000(传真)


xrl67666@126.com (邮箱)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王丽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谢晓龙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徐会景女士、张云红女士、李明先生、谢保建先生、谢进宝先生、张召平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张召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新芳女士为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谢晓博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进入公司,先后在公司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并任恒星金属、恒星贸易、恒星售电执行董事。谢晓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焦会芬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保万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毕业。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星钢缆、恒星万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谢保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656,9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晓龙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8年9月进入公司,曾就职于采购部,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威董事,深圳恒昶达执行董事。谢晓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焦会芬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云红女士,1974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近5年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曾任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恒星新材料监事。张云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700,7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会景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7年加入公司,曾任主办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会景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805,9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毕业。2004年9月进入公司,先后就职于公司办公室、证券部等部门,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788,36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莉婷女士,1965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莉婷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晓勇先生,1955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胜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建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保建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高中毕业。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任职,先后在销售、生产等部门就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谢保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谢保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4,18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进宝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毕业,电气自动化工程师。1993年至2006年10月在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晶纬分公司任电气自动化工程师,销售部部长,2006年11月进入公司,先后在技术、生产、行政等部门就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及公司副董事长谢保万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谢进宝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15,3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建红女士,职工代表监事,197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星金属销售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恒昶达监事。谢建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召平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有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郑州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近5年来先后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曾任恒星钢缆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新芳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中级管理会计师。近5年以来一直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全资子公司恒星钢缆财务主管。张新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新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丽霞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近5年来一直在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任职,曾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王丽霞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丽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9,6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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