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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蔡颖(《存款保险条例》由______颁布)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01.7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4.36万元,合计9,686.10万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100,000.00元增加到人民币86,800,000.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经营范围及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舜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秘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华舜阳先生简历


华舜阳,男,中国国籍,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起任职于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华舜阳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华舜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俊生、王立新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1号)同意注册,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814.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244.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69.79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000037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69.79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切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01.7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4.36万元,合计9,686.1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投项目情况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69.79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301.7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84.36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共计9,686.1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0000370125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01.7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4.36万元,合计9,686.10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0000370125号)认为:华立科技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华立科技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0000370125号)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5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479.42 万元(含利息等)。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130.5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5、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69.79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以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实施。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1号)同意注册,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00,000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0000370110号)。经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100,000.00元增加到人民币86,800,000.00元,公司总股本有65,100,000股变更为86,800,000股。


(二)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公司原经营范围:


游戏软件设计制作;数字动漫制作;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音响设备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游艺娱乐用品零售;软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娱乐设备出租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游戏软件设计制作;数字动漫制作;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音响设备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游艺娱乐用品零售;软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娱乐设备出租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玩具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四)公司已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住所并相应修订当时适用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现相应对《公司章程》的公司住所进行修订变更。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7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1,投票简称:“华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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