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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费计入工会经费计提额吗(工会经费计提时计入哪个科目?)

★一些企业将不该算进最低工资中的钱算入其中,导致劳动者应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案例:


现象:


一些企业在违法边缘肆意试探


陈晓慧是沈阳市一名基层工会工作者,义务普法13年。她在向保洁员、保安员、环卫工普法时发现,这些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由于对法律政策条款不理解、不清楚,经常被用人单位“哄骗”。


曾在沈阳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工作3年的谢鑫透露,一些物业管理企业会找到他曾经工作的公司咨询如何钻法律漏洞,有一些企业就打起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主意。


企业做得隐蔽,加之劳动者不清楚法条,导致维权的极少。劳动者不主动维权,监管部门很难发现。沈阳市一位经常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官郑虹表示,她遇到涉及最低工资纠纷的案例并不多。


《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13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员工拿到的最低工资本来就不多,被恶意扣除的数额相应也不高。就算按规补发欠额并赔偿5倍,也并不多。真正闹上法庭的纠纷更是少之又少。”陈晓慧说。她觉得,惩罚力度不够,也让一些企业在违法边缘肆意试探。


事实上,沈阳市人社部门、司法部门、工会等多个部门每年都会积极向职工普法,为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为职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当地媒体每年也积极报道最低工资标准政策调整动态。然而,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还需加大典型问题解决方案的宣传力度和提高社会知晓度。(应采访对象要求,部分为化名)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关键时候派上用场!随着多地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意味着与之相挂钩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补助等相关待遇标准也将相应上调。


据媒体报道,截至11月20日,北京、辽宁、上海、湖南、重庆、陕西、河北等7省份已执行了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贵州新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执行,福建新标准则要等到明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已达到2200元,上海已达到2480元。


提示:


政府已经通过提供司法援助、强制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等方式努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们如若自己不站出来维权,就会助长一些企业“不告就不赔”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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