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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法英文版(中国人民银行法最新解读)




2021年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举行媒体吹风会,介绍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有关内容。


在媒体吹风会上,央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表示,7月16日,央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组发布了第一版数字人民币白皮书《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中英文版。白皮书包括引言、研发背景、定义和目标愿景、设计框架、可能影响与应对策略、工作进展等六部分内容。这是中国人民人行首次面向国内和全球系统披露数字人民币研发情况,目的是听取社会公众对研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这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即将推出。后续央行可能还会根据大家意见和研发进展进行更新。


同时范一飞还表示,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管理方式一致,人民银行不对其计付利息,不向指定运营机构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用,指定运营机构也不向个人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服务费。


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表示,从经济价值看,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价值贮藏等基本功能。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并行发行,人民银行会对二者共同统计、协同分析、统筹管理。实物人民币将与数字人民币长期并存。


罗锐表示,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与实物人民币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目前已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


陈建新介绍,具备资产规模、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现金服务能力、支付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要求的商业银行成为指定运营机构,作为第二层,根据客户信息识别强度为用户开立不同类别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牵头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


她表示,为确保数字人民币广泛可得,还需充分发挥其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厘清责权利关系的基础上,与指定运营机构一起共同提供数字人民币流通服务,包括支付产品设计创新、系统开发、场景拓展、市场推广、业务处理和运维等服务,实现数字人民币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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