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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百度文库(《关于公布<青岛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星河湾物业经理与业主的部分聊天记录



另外,《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317号令)、《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9〕257号)明确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超出《青岛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提供的增值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已成立业委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除车位租赁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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