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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行政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我为群众办实事【第41期】



建章立制 用长效机制来“治”问题


第一,加强释明告知,明确退费途径;


“我们在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上海‘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随申办市民云’APP诉讼服务栏目同步增加‘当事人申请退费’界面。”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副处长陆诚告诉笔者,“同时,我们在审判系统增加了自动签章功能,案件的书记员、法官助理、承办法官完成在线退费登记后,可以直接在线提交审批并申请电子签章,无需线下打印和纸质盖章。”


在目前上海法院内部的审判系统工作平台中,新增加的“胜诉退费统计表”模块汇总了承办法官提交的退费申请,它方便了法官随时了解个案的退费进度,及时跟踪审批。同时,升级后的系统也支持财务在线查看退费登记相关通知书、法律文书、电子票据详情以及登记实际退费日期等功能,实现了“胜诉退费”办理全程无纸化。


实事求是 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


数据治理倒逼问题显现,在半个多月的整治中,上海法院一边彻查“胜诉退费”情况,一边努力向数据干净、留痕、提升、赋能方向前进。


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实事求是面对现状,及时想出对策,并且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表示。


根据《若干规定》的规定,如果发生当事人预留的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信息有误,或者诉讼费用的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错误退费情况的,上海法院会及时与当事人或者死亡一方当事人的继承人核对银行账号信息,办理退费手续。


此外,上海全市法院立案、审判、执行、档案、审判管理、人事管理、监察(督查)、信息管理、司法行政装备等部门也将加强沟通协作,目前,上海法院的胜诉退费工作已经逐渐进入“主动退费、实时提醒、一键操作、全程监管、智慧联动”的新常态。


“出台《若干规定》,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胜诉退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诉讼费用应退尽退,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后,上海法院胜诉退费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主动、及时足额、高效便民。”张斌说。


文字:严剑漪


拍摄:奚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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