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海关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电子版)

·汽油进口归类指引


(一)汽油的税号、税率


根据《进出口税则对照使用手册》,汽油的税号为2710.1210,货品名称为“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最惠国税率为5%,进口暂定税率为1%,消费税税率为1.52元/升。


1.车用汽油,是用于汽车和机动车等汽油机的燃料,一般由直馏汽油、催化裂化汽油和聚合汽油按一定比例掺和,并添加适量添加剂,如抗爆剂、防胶剂等调和而成,馏程约为40-205℃。根据国家标准,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93、97等牌号(GB17930-2006规定研究法辛烷值分别不得小于90、93、97),无水溶性酸碱、水分和机械杂质。


2.航空汽油,是用于航空活塞式汽油机的汽油,通常由基础油、高辛烷值组分、异戊烷加入适量的抗氧剂组成,馏程约为40-180℃。根据国家标准,按辛烷值分为75、95、100三个牌号(GB1787-2008规定辛烷值分别不得小于75、95、99.5)。75号航空汽油适用于无增压器的小型活塞式航空发动机,95、100号航空汽油适用于有增压器的大型活塞式航空发动机。航空汽油除抗爆性外,对蒸发性、贮存安定性及发热值等均比车用汽油的要求高,无水溶性酸碱、水分和机械杂质。


·现行规范申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1年)》,税号2710.1210项下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的归类要素包括品名、馏程和含硫量;价格要素包括定价方式(公式定价、现货价等)、是否需要二次结算、签约日期、计价日期和有无滞期费(无滞期费、滞期费未确定、滞期费已申报)。


规范申报范例:1|0|车用汽油|馏程:10%的蒸发温度:53.3℃,50%蒸发温度:103.4℃,90%蒸发温度:166.2℃,终馏点:196.6℃|硫含量:2.7mg/kg|公式定价|需要二次结算|20210513|2021年6月均价|无滞期费。


上述范例严格按照规范申报要求,较为完整地申报了馏程、含硫量等归类要素以及公式定价情况的价格要素。


·进口汽油需符合的海关检验要求


汽油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和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列明商品,CAS号为86290-81-5,UN编号为3475,属于第三类易燃液体。因此,进口汽油时需满足强制性技术规范(GB17930-2016车用汽油或GB1787-2018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并需满足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方面的要求。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