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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近日,省总工会发文号召在全省职工中开展抗击疫情、助力内需活动。该次活动对象为全省广大职工、工会会员,按各级工会实名制登记确认落实。活动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4月15日前,第二阶段为2020年5月底前。


活动经费方面,依据《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人”“基层工会组织工会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活动,年度总额分别不超过400元/人、200元/人/天”的标准,其尚未支出的部分,全部提前在活动期内支出到位。其中,在活动的第一阶段截止期内支出50%,在活动的第二阶段截止期内支出其余的50%。此外,依据基层工会普惠制要求,按照工会会员不超过300元/人的标准,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慰问生活补助券(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在活动的第一阶段截止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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