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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决算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齐鲁网滨州2月2日讯(邹平台 刘涛 赵方成)为加强和规范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按照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邹平县出台并引发了印发新的《邹平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该《办法》着重从六个方面,规范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


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县直机关会议共分为一、二、三类会议。以县委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县委常委会议或者县委书记批准;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县长批准;三类会议由各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者主要领导从严控制审批。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压减参会人员。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参会人数的20%以内;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 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参会人数的l5%以内;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 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参会人数的l0%以内。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价。一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500元/人天;二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400元/人天;三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3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当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会议费实行预算管理。一类会议经县委、县政府批准 后,由县财政局列入各单位部门预算,专项安排;二类会议采取归口管理方式,列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集中管理的会议专项预算;三类会议由各单位在公用预算经费中单独列示。


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实行会议费公示与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同时还应在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上年度会议费支出,并编制会议年度报告将上年度会议预算和执行情况报送邹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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