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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银行开户行查(联合银行开户行查询号码)

明天与意外,谁也不知道哪天会先到来,而意外一旦发生,往往来不及交代自己的相关存款信息,作为亲人在悲伤之余,也要考虑如何将过世者生前的存款取出,那么现实中如遇到这类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呢?



已知密码且凭证仍在

如果知道过世者的存款密码且有相关的存款凭证(银行卡、存折、存单),那么处理起来会比较简单,继承人直接带过世者的存款凭证去银行网点即可支取,若一次取不超过五万元,可以不用卡主的身份证(因为银行并不知道卡主已过世,这时候只是当做一笔正常的代支取业务办理);如果存款金额够大(超过5万元),那么必须要有卡主的身份证(所以亲人过世后,不要着急去注销身份证);当然并非每个人都记得这事,如意外将身份证也注销了,这时候银行的身份证读取系统在读取信息时会提示该身份证已注销(此时柜面就不会让你直接支取了,因为你没有遗嘱或者公证书)。当然因为知道密码,你仍然可以通过网银或者手机转账,只要银行卡原本绑定的手机仍在(用于接收验证码),那么资金就可以转出来。



未知密码或凭证遗失

相比于已知密码,未知密码的支取难度则大大提高了,有人说我直接带户口本证明我是直系亲属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银行还让支取,这是故意折腾人吗?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按照《继承法》规定:我国第一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理论上这些人都有继承权,如果只是其中一个人拿着户口本支取,银行就将过世者的存款付给该人,那么日后其他继承人再找到银行要求付款,银行该如何自处?毕竟涉及到经济利益,容易产生损失和争端,银行不得不有严谨的程序(银行为什么要遗嘱和公证书,为的就是留下纸面上的证据,以免后续产生纠纷,其实这也是银行对储户的负责,严格的管理,可以防止虚假继承人、非遗嘱继承人侵占存款等情况的发生)。



对于存款凭证遗失,或亲人不知道密码的,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必须由代理人先挂失补办存款凭证,或重置密码,再由代理人取款,否则银行存款无法支取。但二者都要相关的合法法律文书。目前国内有效支取死者银行存款的法律文书如下:


1、《遗嘱》:很多人看到遗嘱会想说,我自己写一份可以吗?如果现实这么简单的话,那就没有任何支取困难了,按照《继承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也就是说我国有效的遗嘱需要事先取得公证部门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银行并不承认。不过虽然我们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遗嘱》,但现实中绝大部分的家庭都没有事先订立《遗嘱》的情况,所以大部分用到的都是第二份文件。


2、《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开具《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依然是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存款人死亡证明、户口本、存款凭证等资料)。有权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分配意见后,公证处即出具《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公证费一般按照继承存款的2%收取(比如100万元,就是收取2万元),最低200元一笔,所以现低于200元的存款,就没必要在去出具这个证明了,不然到头来还亏了。


3、《法院调解、判决、仲裁书》:上述第2点中,我们说到在有权继承人达成一致分配意见后,公证处才会出具《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那如果达不成一致的分配意见呢?比如有儿有女,女儿已出嫁,但要求等比例分配,儿子又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公证处是无法出具意见,此时只能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最终由法院调解、判决或者仲裁!继承人依据相应的判决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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