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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小规模企业核定征收(2022年小规模企业核定征收最新政策)

今天(12月3日)


报名条件


在本市未持有工业用地的生产性工业企业,且2018年、2019年、2020年在本市纳税额均超过100万元/年且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或2019年、2020年、2021年1-10月在本市纳税额均超过100万元/年且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


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2日


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1306室


联系电话:85526332、85367210


税收的核定范围


包括增值税(含出口免抵额调库数及残疾人安置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软件企业和管道运输企业超税负退税等政策性退税数)、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以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期限内实际入库数计算。


投资关联企业认定标准:


报名企业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0%的工业生产性企业;


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在50%以上(含)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0%的工业生产性企业。


奖励标准


对高税无地企业项目招选入围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通过司法拍卖或市场化交易取得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的,自受让后次年起三年内亩产税收年均达25万元(含)的,义乌将按照其计税成交价格的20%给予奖励;


自受让后次年起三年内亩产税收年均达30万元(含)的,则按照其计税成交价格的25%给予奖励。


若是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则取得工业用地后次年起三年内亩产税收达年均到25万元(含)的,在实现倍增后将按照其计税成交价格的20%给予奖励。


注意:企业允许享受不超过成交价款50%的政策性融资担保额度。


本次招选


根据报名企业核定纳税总额排名


将选取不超过10家企业入围


“义乌防疫”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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