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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税务筹划公司(上海税务筹划公司排名)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陆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徐晓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陈康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满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郑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赵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乐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友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林彩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选举谭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3399号三楼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彩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应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 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注:(1)议案 1-3 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1年10月25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张涛先生、林彩英女士、谭浩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张涛,男,1971年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银行郑州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1997年1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郑州证券营业部股票发行部副经理;2000年8月至2012年7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银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4年7月至2020年2月,任嵩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 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7月起 任北京银杏盛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


此外,现兼任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优贝百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六点整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林彩英,女,1966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统计,苏州新金龙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部主任,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部主任,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部主任。


林彩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谭浩:男, 1970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陕西证券信息部主管、国泰君安证券业务董事、上实投资公司投资部助理副总经理、达晨创投福建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宁波嘉铭浩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谭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证天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侧,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鉴证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证天通,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证天通始终坚持稳健经营,自我发展,实行一体化管理,不搞大合并,不做形式上兼并。中证天通执业机构布局合理,根据本身业务需要及规模情况,除位于华北地区的北京本部外,分别在华东地区的上海、合肥、济南、南昌、无锡,华中地区的郑州、武汉、长沙,华南地区的广州、深圳,西南地区的成都、昆明,东北地区的沈阳,西北地区的乌鲁木齐设立了分所。总部在执业质量和技术标准、项目承接与执行、信息系统、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各执业机构统一管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1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合伙人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40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注册会计师329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


(三)业务规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27,510.85 万元。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1,990.34 万元。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3,185.17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2 家。


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162.25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0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自 2014 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度末,中证天通职业风险基金为 1,203.41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000.00 万元。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五)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中证天通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3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丁鹏,拟担任项目合伙人,从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在北京晶鑫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2006年10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四方股份、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龚昊,拟担任项目现场负责经理,2013年8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为内蒙华电、长城军工、钧达股份、丰原药业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控等各项专业服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虎,于2004 年10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9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相关工作,曾负责过中成股份、国投中鲁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负责过内蒙华电、国投新集、中航黑豹、长城军工、丰原药业、四方股份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丁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龚昊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丁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龚昊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虎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长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10月25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小红女士、徐晓平先生、徐勇先生、陈康仁先生、张满良先生、郑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航先生、乐宏伟先生、杨友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赵航先生、乐宏伟先生、杨友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友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小红:女,1966年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渭塘电力站材料会计、苏州茂达电子有限公司出纳、苏州隆新塑料电器印刷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综合办副主任、本公司综合办副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陆小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50万股;与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迪科技”)、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投资”)共同控制公司6,314.0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7.3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公司控股股东锦迪科技监事、杨氏投资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徐晓平为其配偶,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徐勇为其妹夫、副总经理杨金弟为其堂兄;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徐晓平:男,1966年生。曾任渭塘塑料厂职工、苏州农业银行职工、苏州市恒达塑料制品厂副厂长、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徐晓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杨仁元、陆惠芬、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锦迪科技、杨氏投资共同控制公司6,314.0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7.3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公司控股股东锦迪科技董事长、杨氏投资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陆小红为其配偶,与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徐勇为连襟关系,副总经理杨金弟为其配偶之堂兄;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徐勇:男,1968年生,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吴县塑料制品七厂钳工、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部长、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常务副厂长、苏州隆新塑料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徐勇先生通过杨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陆小文、陆徐杨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锦迪科技、杨氏投资共同控制公司6,314.0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7.3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公司控股股东锦迪科技董事、杨氏投资副董事长;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陆小红的妹夫,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徐晓平为连襟关系,副总杨金弟为其配偶之堂兄;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陈康仁:男,1963年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公司董事。曾任东华理工大学教师、江西财经大学访问学者、广州震高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机械科学院副院长兼总会计师、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公司总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至2021年2月任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6年至2021年2月任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8月任华润资产副总经理,2021年9月被聘任华润水泥和华润银行专职董事。


陈康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张满良,男,中国国籍,1980年生,硕士学历。2006年至2009年,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工艺部经理;2010年至2016年,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工艺研发总监;2018年至2020年,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地总经理;2020年12月起至今担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上饶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满良先生具有15年光伏行业从业经历,历任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多个岗位,具备光伏行业全面的技术及经营管理经验。


张满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郑洪伟,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2001-2009年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9-2017年6月任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2017年12月任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2019年任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6月起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郑洪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赵航,男,1955 年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汽车研究中心产品部安全室科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处长、汽车产品检测所所长、中心副主任、中心主任。曾任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理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发联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汽车人力资源分会会长、中国一汽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赵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乐宏伟,男,196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律师。曾任江苏省司法厅主任科员、江苏盐城郊区双龙港镇镇长助理、江苏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南京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外部监事、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聆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仲裁委员会裁员、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乐宏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乐宏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友隽,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友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未发现有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杨友隽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福财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涛先生、林彩英女士、谭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同意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林彩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提名谭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8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陆小红女士、徐晓平先生、徐勇先生、陈康仁先生、张满良先生、郑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同意提名陆小红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徐晓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提名徐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同意提名陈康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同意提名张满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同意提名郑洪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时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赵航、乐宏伟、杨友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赵航先生、乐宏伟先生、杨友隽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同意提名赵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同意提名乐宏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同意提名杨友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2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1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1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钧达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近期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获得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将不会影响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完成,股份转让程序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9、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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