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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食品添加剂办理经营许可证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理)

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全市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资质资格类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对广告发布登记、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等19项涉企经营许可,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将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助推市场主体发展。



直接取消审批2项。取消广告发布登记以及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筹建审批环节。不再受理核发《广告发布登记》。精简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审批环节,不再发放药品经营准予筹建通知书,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筹建和验收环节合并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改备案1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如已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即可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


实行告知承诺1项。简化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企业仅需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审批时限压缩为当天办结,不需再进行现场验收,可直接发证。


优化审批服务7项。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等7项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审批时限减至10个工作日、9个工作日、6个工作日。


承接行政许可1项。承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事项。实施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审批时限减至10个工作日。


调整下放行政许可7类13个种。将原由市局负责的“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等7类13种中低风险食品类别行政许可下放至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服务局),由旗县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服务局)直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申请、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同时,压缩审批时限至9个工作日。



随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照后减证”“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28项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市本级符合条件的企业100%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即办件”,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联办件”,3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一日办”“免费办”,平均减少审批时间21个工作日,截至9月底,全市市场主体355141户,新登记44737户,同比增长16%。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针对已取消、下放及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持续跟踪督导督查。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不得再履行许可权力;对下放的行政许可,强化审批与监管之间的互通和衔接,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优化服务、承诺告知、调整审批权限的,继续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新增的行政许可,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进一步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使相关业务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技能和政策要求,努力打造商事服务的“赤峰速度”“赤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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