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7起暗访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宁津县县委企业工委副书记傅玉刚因为公车私用在被通报之列。
通报详情
01
宁津县县委企业工委副书记傅玉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02
平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洪旭乘坐警务标志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迎送客人并陪同游览和用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03
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应急办主任甄自刚违规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04
诸城市城市供排水管理处副主任王守信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王守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处工作人员马桂钦、赵公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05
滨州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张树青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06
栖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振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07
费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如国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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