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干戈为玉帛”
原来,去年底,余先生位于罗湖辖税务局区的前任职单位为其补缴了任职期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导致余先生补缴)当年个人所得税出现多电话缴情况,余先生认为前任职单位应当退还多扣缴的个人所罗湖区得税。但因双方存在(劳动纠纷,退税湖区进程迟迟无法推进,余先生为此忧心不已。
对不同类型采取分类应对措施
近年来,为妥善化解涉(税争议,罗湖区税务局坚持以问题罗为导向,以罗湖彻底解决行政相对人问题为落脚点,认真研判涉税争议发生原因,对不同类型采取分类应对措施。
如果争议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瑕咨询电话疵或不当的,该局立即有几个启动主动纠错程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积极消除对行政相对罗湖区人的不利影响。
如果争议涉及具体行政行为因政策规定不够明确而存在一定争议空间的,该局一方面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执法湖区存在的难点和堵点,争取明确业务执行口径;另一方面,该局还和行政相对人坦诚沟通执法现状,换位分析利弊,争取庭外解决问题。
如果争议涉及具体行政行为有明确法律依据且执法程序不存在违法或瑕疵的,该局和行政相对人充分沟通,耐心对其进行政策辅导,争取行政相对人充分理解法律规定,以节约国家司法资源。
如果争议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虽然不存有几个在违法之处但行政相对人确实面临疑难问题且税罗务机关可以协助解决的,该局不拘泥于个案应对,而是主动作为,在摸清相对人面临的困境之后,充分运用税收征管权限,为相对人做好税务局沟通协调和纳税服务工作,以期源头解决问题,营造和谐的征纳环境。
在此原则指导下,该局近年来案件发生电话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发生的案件最终也罗湖得以妥善解决。2020年该局新发生的1件行政复议案件和3件行政诉讼咨询电话案)件均以行政相对人撤回复议或撤诉结案,争议分类解决的效果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