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公司什么经营范围能开劳务费发票(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发票)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一、税法规定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发票=(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如下(表1):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表1进行)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因此,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


3、开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劳务费教育经费,不交纳各劳务费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公司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能开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二、与薪酬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可以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可以,还应履行什么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什么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能开《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公司司禁止员工兼职开,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经营范围、“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发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经营范围。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