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申请人哪里应携带营业执照、开办者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申请。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十个工作日南区内颁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并以书面食品形式告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许可证代办或者街道办事处。
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安全生产种南宁市江、数量相适应且符合食品安全去要求的原料处理和生产、包装、贮存等固定场所以及排水系统,保持该场所环境清 洁卫生和排安全生产水南宁市通畅,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二十五米以 上的安全距离;
2、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相隔离;
3、生产加工设施、设备和生产南区流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和规定;
办理4、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传统工艺技南宁市江术或者其他技术;
5、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人员和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各地区所需资料去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详询客服
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材料
1、营业执照
2、公章
3、检查报告
4、从业人员健康证
网上代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程
第1步:搜索微食品e管家小程序
第2代办步:点击行政许可证
第3步:选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根据《食经营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许可证可,具有与生产哪里的食南宁市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办理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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