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升级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资质分类分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4 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
13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 18 个类别,一般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如何员资质;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需要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建筑设计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施工综合资质或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 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如何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2.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啊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
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3.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4.取得施工综合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二、标 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需要
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乙级级。
1.1 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啊)净资产 3.6 亿元以上;
(2)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0 万元以上;
(3)银行授信额度近 3 年均在 5 亿元以上;
(4)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 2 项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 2 项以上对应不同考核指标的工程业绩;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50 人以上,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 2 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 20 人。
1.1.3企业科技水平
(1)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近 3 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 800 万元以上。
1.1.4企业工程业绩
具有下列建筑设计 13 项中的 2 项以上工程业绩:
1.2 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3 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什么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什么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级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资质)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 80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2升级 项;
(2)地上 25 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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