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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内容)

在现行的市场运营体制下,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关系到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保护好自有的核心竞争力,奖励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一家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必须要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才能促进有价值的技术成果的挖掘以及进行专利布局,促进公司的产品、技术创新,形成并保护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公司经营的法律风险,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一、知识产权管理的范围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知识产权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一词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一般来说,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范围包括: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为发明创造的技术进步做出创造性劳动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


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有一个管理机构,并明确该机构的管理职责。公司应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并定期举行知识产权高层决策会议,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最好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主管研发、产品的总裁或副总裁、主管财务的总裁或副总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监、研发部总监、财务部总监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一般由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执行,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指定其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接口人,配合实施部门级的知识产权管理。


1、行政部的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统筹管理;负责公司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续展;负责办理各级地方政府对知识产权申请的资助工作(目前很多地级市行政机构,对专利及软件产品著作权的申请,都有相关的扶持政策);负责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事务,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介质、文档等的备案管理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库,管理公司的知识产权资产,防止知识产权资产的流失;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负责其他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相关的事务。


2、产品以及研发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配合实施部门级的知识产权管理;负责按照本部门所制订的生产流程制度及规范,对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及管理;定期归档部门的知识产权资料,防止知识产权资产丢失、外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接口人负责配合行政部,按月备份本部门的知识产权相关介质、文档等;负责配合行政商务部完成相关著作权、专利、知识产权资助等的申请工作。


3、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配合实施部门级的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公司产品规划、市场推广、业务营销、业务运营等过程中相关工作资料的整理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服务客户提供的公司产品规划和设计文档,业务营销方案以及各种业务统计分析报表等;定期归档部门的知识产权资料,防止知识产权资产丢失、外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接口人负责配合行政部,按月备份本部门的知识产权相关介质、文档等。


三、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


1、知识产权权利客体包括已获得授权和正在研发过程中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产品或作品等。


2、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著作权、产品登记权等知识产权依法归公司所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3、公司员工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依法归公司所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职务作品:



4、属于公司技术秘密的职务发明,公司不主张或尚未申请的专利技术,应由本部门保管,并纳入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范围予以严格保密,按月向行政部备份。


5、经允许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公司应当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对所完成的职务作品/产品、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申请著作权、专利的权利和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


6、公司委托他人或者与他人合作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7、除另有合同或协议约定外,在公司实习、培训,或者外聘、借用、兼职等人员,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或作品/产品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或尚未形成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作品/产品,均归公司所有。


8、公司委托他人进行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约定所形成知识产权归属及其划分。未有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研究、开发所形成知识产权归研究、开发方,但公司享有无条件的优先使用权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生产经营所形成专利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


9、公司与他人合作进行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所形成知识产权归属及其划分。未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所奖励形成知识管理产权由合作各方共同享有。


10、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在有关文件上的署名权等权利。


11、公司员工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依法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将其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公司可以予以支持。


12、员工将其非职务发明创造献出,并被公司采纳申请专利的,公司与该员工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明确专利权依法归公司所有。


四、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制定


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目的在于获得专项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著作权授予条件的,应鼓励开发部门及时申请专利、著作权,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申请由知识产权申请部门提出,最好经由财务、行政、产品、研发人员协调完成相关资料准备后,最后由主管行政的副总裁审批同意后,行政部负责完成知识产权的申请。


五、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


公司聘用员工时,应当签订有关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书面合同或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列明有关职务发明创造/职务作品与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作品中专利权/著作权的条款,明确专利权/著作权归属、奖励和报酬权、署名权等权利以及违约责任。


公司委托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签订有关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归属的书面合同或协议,或者在委托、合作合同或协议中列明有关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归属的条款,明确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作品/产品完成后,应当报行政部审查、备案,并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确定是否申请专利或著作权,再行论内容文发表、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奖、产品或者技术推介、展览和销售等可能丧失新颖性的活动,且上述活动发生前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报行政部审查、备案,行政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评价或者组织专家评价,初拟申请专利的应当进行专利检索及专利文献对比分析,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拟定是否申请专利以及申请的时机、种类和国家(或者地区),并报相关部门审批确定。


职务发明创造符合申请条件并确定予以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的,应当及时提出专利或著作权申请。确定不予申请或者暂时不予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的,除以公司专利战略及经营实际出发需要公开并确定不予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的职务发明创造之外,应当纳入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范围予以严格保密。


在专利或著作权申请公开前,员工对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的技术或产品应有保密义务。


行政部根据公司知识产权档案及知识产权事务流程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知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申请及时予以监督和管理,及时交纳年费、申请费、申请维持费,及时予以论证确定并处理知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申请的维持、放弃、终止、撤回等事务,并对管理流程事务予以备案。


行政部应当对公司的专利权或著作权转让、专利权或著作权许可、专利权或著作权质押、专利权或著作权作价入股、合资合作涉及的专利资产组织进行评估;行政部还应当定期组织评估公司的专利资产,并将其纳入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公司引进技术的,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应当要求技术提供方提交有关该技术所涉及的专利及其法律状况、专利侵权分析、市场前景分析等内容的分析报告,予以综合评价、分析,并将评析报告报公司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应当及时予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经办部门或经办人,作为本公司立项、签约及市场销售的依据。


公司依法保护专利权或著作权及其权益,行政部、其他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责对专利权或著作权实施保护,并进行市场监控,以防止被他人侵犯专利权或著作权、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著作权、他人滥用专利权或著作权等行为的发生。


公司尊重他人的专利权或著作权,行政部、其他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责防止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著作权等行为的发生。


公司对外实施采购、使用软件或设备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行为时,须审核软件或设备供应商的权利证书或权利授权许可文件。在接受他人软件许可、转让时,应要求对方作出没有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管理产权的保证,并签订严格的许可、转让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另外应在合同中明确软件后期升级改进后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收益分配及权利归属等,对于由合同双方或多方进行合作开发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收益分配及权利管理制度归属等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对外相关业务合作合同,应要求业务提供商提供信息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同时,应要求业务提供商承担因其自身侵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业务广告、宣传品等设计制作方面,经办人应查验所使用作品是原创作品,还是继受或授权作品。如属原创作品,应要求受托方提供作者的原创声明、创作记录、职务作品作者承认公开享有版权的书面声明或合同书等书面文件。如系授权作品,应要求受托方提供已获得相应授权的书面授权证明。


公司将定期对公司运营的网站(包括内部局域网)以及对所链接网站的著作权内容方面进行审核。任何公司员工不得将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图片以及其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放置于公司运营的网站中,也不得设立指向明知载有侵犯著作权的网站的链接。如发现公司运营网站上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内容或不符合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的内容,公司相关负责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断开链接。


在公司发行的软件产品及说明书中,禁止出现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及Logo的情形。公司同时禁止在网络域名(包括英文和中文域名)、网络实名注册使用中,可能导致的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商标权的情形。


行政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统筹管理,公司各部门配合实施部门级的知识产权管理。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接口人负责配合行政部,按月备份本部门的知识产权相关介质、文档等。


六、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技术成果归属的条件,并符合国家和公司相应规定。


公司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公司引进技术涉及第三方专利时,应有担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权利、义务和责任。


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本公司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到合同签订或者被许可方机构注册地或专利管管理制度理机关认定登记。


专利或著作权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有专利或著作权许可内容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谈判、签订,应有公司行政部管理知识产权的人员参加,并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技术合同的规定。


公司及员工有权保护公司专利权或著作权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当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公司行政部,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请专利或著作权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知识产权公司应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著作权。


侵犯公司专利权或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与公司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将公司专利号标记在产品上进行销售,假冒公司专利产品的行为;未公司经公司许可展示与公司专利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技术以及从事招投标活动;未经公司许可生产、推广、销售与公司著作权登记时载明的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未经公司许可展示与公司著作权登记时载明的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以及从事招投标活动;使用上述侵权产品的行为。


公司的专利或著作权维持:由行政部负责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权或著作权和专利申请,需经过副总裁签批并建立管理档案。


公司应充分利用专利或著作权信息,掌握与公司有关的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的动向,对有损公司权益且不符合授予专利或著作权条件的他人专利或著作权申请,应当及时提出启动相应的无效、确权、技术秘密保护等法律救济程序的建议。


七、知识产权奖励措施


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管理、许可转让以及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或者在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人员,可依据公司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等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


员工的职务发明创造取得相关证书后(包括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公司有关部门应将该项专利及实施效益情况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同时作为职务聘任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专利奖励标准(应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专利提案奖励是指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由公司按1000元/项的标准发放给发明人的奖励。


2、专利成果奖励是指授予专利公告后,公司一次性发放给发明(设计)人一定数额的奖励: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成果奖金为2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成果奖金为1000元/项;申请国外专利获得授权的,追加发放不超过5000元/项的专利奖励。


3、对重大专利项目实行从优奖励。重大专利项目在获得专利提案奖励和专利成果奖励的基础上,以不低于发明专利3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2000元/项的标准予以奖励,另外公司可根据专利项目实际情况再追加奖励。特别重大专利项目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司商标奖励标准(应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公司员工设计的商标被公司选用后将给予500元/项的一次性奖励,属于完成本职工作或者公司交办商标设计任务的除外。


2、公司员工设计的商标被公司采用后给公司带内容来巨大效益的,将给予重大奖励,并授予商标设计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属于完成本职工作或者公司交办商标设计任务的除外。


公司软件著作权奖励标准(应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员工开发的软件被公司采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的,公司将给予500元/项的奖励。


公司知识产权贡献奖奖励:


在知识产权申请的组织、评审、规划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及其他知识产权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给予专项奖或荣誉奖,具体奖励金额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审议。


奖励的发放。


专利提案奖、专利成果奖励、商标奖励、著作权奖励等奖金的发放,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每月汇总并报主管行政的高级副总裁审批后,按月进行发放;


其它奖励,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年度进行评选并发放。


其他说明:


对于一案两报专利,只按照奖励金额高的一项发放奖励,不重复奖励。


一项知识产权有多位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按照实际贡献大小分配奖金。相关奖金由公司财务统一发放。


知识产权归属存在纠纷的,在纠纷解决前不获得本办法给予的所有奖励。


在公司知识产权获得受理、授权时,发明人、设计人已经办完离职手续或已离开公司的,不再获得本办法的奖励。


八、知识产权的报表管理

公司

为加强知识产权的统筹管理,应定期 《知识产权管理报表》,报表样式如下:


序号


名称


类别


申请日期


办理情况


授权日期


授权号


获得方式


1
















2
















3
















4
















5
















6
















结语: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属于一个比较大的范畴,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酌情拟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要求,树立产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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